May 25, 2014

『同志』無罪!基督徒!滾去北韓吧!

( 8th May, 2014 - photo from cara delevingne )

上星期,香港一群基督團體發起一個所謂〈愛爸媽‧愛我家〉遊行,當中以『一夫一妻、一男一女』和『反跨性別婚姻』為核心命題,目的明顯是抵制同性戀愛,矛頭直指向同性戀者。

在時尚界,同性戀愛根本是理所當然的事情,二十世紀初的Paul Poiret,40年代的Christian Dior,60年代的 Pierre CardinYves Saint LaurentKARL LAGERFELD,80年代的Jianni VersaceGIORGIO ARMANI,90年代的John GallianoMarc JacobsALEXANDER MCQUEENTom Ford,以上每位設計師無一不是受世人追捧和歌頌,他們每一個也是『同志』。

此外,不止是設計師,在天橋上的一眾模特兒,如Jamie WiseWilly CartierKatlin Aas,要我一次列舉所有我知道的『同志』模特兒,至少要給我五六天時間,所以若果你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,你必定不可以接觸任何時尙界的東西,這難怪我曾接觸的真正基督徒,衣著也是呆頭呆腦,毫無品味。

還有更可笑的是,參與遊行的基督團體指出:「同性婚姻是破壞傳統家庭制度」,但要說傳統,早在古羅馬同性戀已是一種公認的社會文化,傳頌後世的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、柏拉圖、亞裡士多德,最偉大的古希臘詩人品達,他們一樣全也是『同志』,基督徒看來不只是打扮笨拙,連學識也是一樣淺陋。

其實,你可以取笑同性戀,你可以瞧不起同性戀,但你絕不能以你的宗教,將別人的戀愛自由定為一種罪行。

基督徒說:「在天堂,您可以每天讀聖經,每天唱聖詩,每天受到陽光溫馨的照耀。」現時在地球上,有一個國家,也是每天只讓人民讀同一本書,唱同一首歌,而且在那個國度,人民的戀愛取向也是受到管制。

基督徒!滾去北韓吧!

1 comment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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