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了二十幾年人,我從前是不覺得『樣子大過天』的,但人愈大,信心愈是動搖,特別是在應識了口賤的1093先生後,甚麼「有無睇16世紀英國作家Thomas More本《烏托邦》?入便寫到理想國既大門,只為漂亮既人敞開…」,甚麼「知唔知點解孔雀求偶時要開屏?鬥魚求偶時要變色?因為愛美,就係動物既天性…」,等等,他就是能在不同的學術範疇中,找到不少理據和例子支持『樣子大過天』,我除了回應一聲:「頂你!咁都比你個賤人諗到!」,就只能愈來愈相信。
最近我也發現了一個活生生的例子。
近日全城關注的大事,必定是在台灣發生的八仙粉塵爆炸慘劇,但過了幾天,大眾的目光,卻由台灣的慘劇倖存者,轉移至香港灼傷互助會副主席張潤衡身上,無他,全因為他的外表。
衫,有貴有平;人,有美有醜。更何況是張潤衡這個『過來人』呢?
當年八仙嶺山火的悲劇是由他吸煙引起,想信他現在的面容外表,已為他帶來最大的懲罰。不出數天,社會上的輿論已順理成章地發展成對他外觀的謿笑和各種人生攻擊,被人形容為怪物,受盡白眼和歧視,真是活受罪。
記得我有位姊妹,她在婚後時常強調她肯嫁給她老公,是因為她不喜歡『靚仔』,同時『靚仔』大多是花心,但現在看她墮入『韓流』,那些她追捧的韓劇男星,有那一位是不『靚仔』呢?現實是我這位姊妹本身就是相貌平庸,她一出生就缺泛和『靚仔』博奕的本錢,最後她唯有嫁給一個不喜歡的男人,這又是另一種活受罪。
所以我相信,假如張潤衡的嘴臉能夠換作是張東健、元彬或是裴勇俊,他得到的評價和回應肯定是兩碼子的事。
從看張潤衡的臉到走入香港時尚界或是娛樂圏,我們也不難發現大部分『當紅』的人物也是『樣子先決』,即使他們的work是多麼的爛,即使一些是明顯整過容的,但他們從不缺泛行外人的支持。
常聽說『美麗有罪』,其實生得不美麗,才是大罪,這也是香港人的核心價值。